征信记录是一个人的信用“名片”,征信记录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正是因为征信如此重要,所以部分不法分子常以“影响征信”、“修复征信”等为由编造话术进行钱财诈骗。
一、案例简介:
李某因疏忽发生贷款逾期,找银行咨询、沟通,寻求删除不良记录未果后,在网上找到一家“征信修复”机构,对方承诺有“内部权限”,可以对消费者的征信记录进行调整,只要李某交一点“服务费”并提供个人证件就可以协助“修复征信”。李某按要求将1万元定金、一张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电话卡和一张银行卡交给这家机构,约定事成之后再付2万元。一个月后,该机构告诉李某征信逾期已成功修复,要求其付清全部余款。但是在李某查询信用报告确认时,却发现信息根本没有修复,于是找“征信修复”机构讨要说法,但是发现对方已经把自己拉黑。
- 案例分析
近年来,部分金融消费者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时,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上有多次逾期记录,影响到了业务审批通过。在短视频及新型社交平台看到所谓“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宣传广告时,就寄希望于这些非法中介能够帮助自己修改逾期记录。这些非法中介通过批量制造投诉材料、流程化包装等手段开展所谓“征信修复”业务,试图通过监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施压,以达到费用减免、逃废债务、纠改征信等目的。事实上其中拿钱跑路、欺骗金融消费者的情况比比皆是,不仅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也会导致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甚至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三、风险提示:
1、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所以一旦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要及时还清逾期欠款,同时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按时还款,避免再次逾期,重新积累良好信用记录。
2、切勿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金融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
3、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 )第六条规定:“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第二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切勿轻信“代理修复征信”等虚假承诺,“征信修复”目前无任何制度依据,一般由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怂恿信息主体伪造证明文件申请征信异议,给个人财产、信息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属于违法行为。
4、个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凡是自称金融平台的人员,声称可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或者以影响征信为由,要求办理各项业务的电话都是诈骗!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对方提供的任何网址和说辞,对于存疑的事项,要登录官方平台或向官方客服咨询证实!

微信扫一扫打赏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