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炼化、焦化企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鲁能源科技〔2023〕54号)文件要求,6月28日,东营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支队来河口区开展全市炼化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的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监察工作组对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实施了现场监察。监察过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法进行。通过监察,河口区炼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符合相关国家(省)能耗限额标准,未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表示,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区炼化行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通讯员 王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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