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报东营讯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强化“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大法治园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11月24日利津县明集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利津县明集乡派出所刘涛指导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一系列安全知识,通过互动、提问宣传等形式,从交通安全、电信防诈骗安全、禁毒知识等方面进行宣讲,在愉快的氛围中教职工学会了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通过此次“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幼儿园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更为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 赵宝静 任盼盼)
本文责编: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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