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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代缴保费真“方便”

案情介绍: 2018年王先生好友谢某向其推荐某年金类保险,王先生在网上查看该险种保险责任内容后感觉不错,通过谢某购买10万元的保险,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然而第二年谢某突然谎称保…

案情介绍:

2018年王先生好友谢某向其推荐某年金类保险,王先生在网上查看该险种保险责任内容后感觉不错,通过谢某购买10万元的保险,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然而第二年谢某突然谎称保险费用过高,可能有被银行误认为存在洗钱行为的风险,劝说夫妻二人改为现金缴纳,并由其代缴,这种代缴保费的方式夫妻两人认为很“方便”,然而2021年10月,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提醒,告知保单已经失效。

案情分析:

这起案件最大的风险点其实就是“代缴保费”。通过他人代为缴纳保费,而不是亲力亲为,后期客户对缴费记录没有确认,容易存在缴费信息差。

风险提示

一、明令禁止“代缴保费”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代领保险金,不得经手或者通过非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领取退保金、领取保险金。

  • 及时查询保险缴费情况

个人应定期查询保险缴费记录,确保缴费正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保险机构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客户在投保过程中,个人应时刻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切勿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降低信息泄露风险。

(通讯员 刘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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