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5日16时许,一无号牌四轮车,在永兴路与胜利路路口,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乘车老人受伤,急需手术治疗。
伤者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家属对救助政策和办理流程不熟悉,国寿财险垦利服务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急群众之所急,主动靠前服务,耐心细致指导家属梳理、收集案件所需全部材料,全程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引导。材料齐全后,工作人员加急审核、快速上报,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救助工作高效推进,及时缓解了伤者家庭的就医经济压力。
家属对工作人员热情周到、高效便捷的贴心服务表示十分满意和由衷感谢。下一步,国寿财险东营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将持续做好交通事故救助保障工作,用心用情为困难受害群众排忧解难。

救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16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垫付的抢救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8万元。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通讯员: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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