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东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利津县第一实验幼儿园于4月26日上午,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杨玉生园长带领大家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以及《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杨园长通过深入浅出的典型案例分析解读,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副园长石凌霞带领大家重温《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老师们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对潜心育人、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幼儿快乐成长等职业行为标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杨园长就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和要求: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二是要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对照《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规范要求,把关爱幼儿、服务家长时刻放在工作首位;三是加强和完善幼儿园师德制度化建设,通过自评、互评、家长评价等形式,切实把师德考核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问题“零容忍”。
随后,签订了《幼儿园师德承诺书》,为履行自己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做出郑重承诺:自觉遵守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本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加深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有助于激励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幼儿园将一如既往的对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努力打造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办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本文责编: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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